“港獨”組織“香港眾志”秘書長黃之鋒昨天在香港國際機場再度被捕,理由是“違反保釋條例”。但在今天上午,他又一次被釋放。
據了解,這次被捕是法院鬧的“烏龍”,保釋文件將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前往外地的日期,錯寫成黃之鋒出發的日期,導致他“違反保釋條件”。
黃之鋒兩抓兩放,批準保釋的還都是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、印度裔女法官錢禮
法官也太體貼了一點,特意在保釋條例中注明“除了特定時間能出境參加活動外不得離港”,于是,我們看到,黃之鋒的蹦跶一點沒受到影響。
今天二度獲釋后,黃之鋒中午就登機前往柏林,計劃在柏林墻前公開演講,并會晤德國議員。然后是竄訪美國,和《時代》雜志和《華爾街日報》的編輯見面,9月23日再返港。是個人都看得出黃之鋒包藏挾洋自重、亂港禍港的禍心。
從過去三個月來看,香港司法程序中有哪些空子可鉆,更是被反對派們研究得透透的。他們事先將參與示威和騷亂者的信息記錄下來,以備后者因不法行為被捕后立即提供法律援助。騷亂現場,暴徒們也盡量不給檢方留下證據,最典型的比如黑衣蒙面,方便隨后律師撈他們出來。
可以想見,香港在未來一段時間將進入某種交鋒——究竟是警方的嚴格執法將遏制住那些非法暴力活動,還是那些極端活動將在不斷的鉆法律空子中變本加厲,這一交鋒的結果將產生標志性的意義。
但別忘了,香港的法治終究是“一國”之下的法治,香港的正義最終是有中央政府托底的。國家的武裝力量就在那里,它們雖然還沒有被動用,但威懾力一直存在,并且會越來越強。
亂港分子想通過鉆法律空子劫持香港的未來,他們想得太簡單,這場動亂遲早以亂港分子悲劇為收場。